第299章 外交博弈之复杂,一至於此(2/5)
永不进攻”,在场的法兰克大臣们,都知道喊出这个口號后,会对法军的长期精神气质和风格造成多大的影响。
自拿破崙时代以来,一百多年积攒的进攻主义尚武精神,可能会被割裂。而且这不仅仅是喊口號那么简单,要想取信於士兵,肯定要对陆军总司令部和参谋部门做出一定的表率性清洗。
光拿掉一个总司令还不行,还要把一些进攻主义的位高权重老派军事理论家也清掉,才能平息兵变。
从此以后,法军或许就变成一支防御型陆军了。
但,还有什么別的办法呢?数十年內两次被打成这样,未来的法军也只能走纯防御路线了。
“可以,这方面的牺牲,我们自己搞定。但是,对內和对外宣传的口径,如何强调敌人的非正义性,如何让士兵和外国当局知道敌人的求和不是真心的,这还需要你们多斟酌一下。”
那场会议开了整整一天,各部门藉机把对外宣传和解释的口径也都统一了。
布法两国最终在11月4日、正式紧急回应了內外各方的诉求。
首先,布法两国的外交大臣,联合发表声明,就德玛尼亚方面提出的和谈要求,给出了对应条件。
“愿意谈”的姿態是必须表的,这时候再拒绝谈判,国际上和国內都会严重丟分。
最多把条件开得漫天要价一点,確保事情谈不拢,然后再慢慢互相砍价。
布法联合的停战条件是这样的:
1.双方在西线互不割地,回到原有边界。
2.德玛尼亚作为首先侵略法兰克国土的一方,对法兰克造成了严重损害。但考虑到露沙是比德玛尼亚更早总动员的国家,出於平衡考量,法兰克愿意大度不再额外问德玛尼亚要战爭赔款,只需要德玛尼亚以从露沙处取得的战爭赔款为限,转交给法兰克。
说人话,就是如果德玛尼亚最后要到了值30亿马克的露沙黄金储备,把这笔钱转赔给法兰克就行,法兰克不多要。
3.停火实现后,双方立刻释放全部布、法、德三国的战俘,不接受1换1的战俘交换(因为德玛尼亚军被俘虏的总人数远少於布、法两军被俘的人数,1换1的话,布、法战俘一大半都回不去了)
4.法方承诺清算霞飞、尼维勒等进攻主义陆军將领,將其撤职,从此奉行防守主义。但作为交换,德玛尼亚也必须清算总参谋部中的“施利芬派”將领,將其作为战爭罪犯惩办,以彰显德方追求长期和平的反思与决心。
因为法方认为,虽然当初露沙是第一个总动员的国家,但德玛尼亚的“施里芬计划”也是导致战爭扩大化的第二重要原因。
当时德玛尼亚总参谋部没有做除了“施里芬计划”以外的其他全面战爭计划,才导致了“无论谁打德,德都得先打法”的问题,而这种唯一性的战爭计划,显然本身就是一种战爭罪行!
在法方列出的“施利芬派”名单里,就包含了法金汉、兴登伯格、罗登道夫、霍洛等好几个元师、將领,甚至还夹带私货把一个鲁路修.冯.亨特写了进去。要求德方至少永久免除这些人的职务並追究刑事责任,以確保永不敘用。
马肯森、利奥波德和鲁普雷希特元帅等人,倒是逃脱了法方的制裁名单,因为这些人要么战爭爆发时已经退役了,要么当时在执行防御任务,並没有参与施里芬计划,战前也不是德总参谋部的最高层。
5.德玛尼亚在东线停战条约中,不得要求露沙割让基辅罗斯地区和高加索地区,即使露沙方面同意,也只许割让波兰—立陶宛地区及拉脱维亚一部。
对於奥利奥,最多允许其割占利沃夫至文尼察地区,以及摩尔多瓦地区。
对於奥斯曼,最多允许其割占亚美尼亚地区。
中东地区各方占领情况,也都退到战前状態。
同时,德玛尼亚必须交还战爭中夺取的比属刚果、葡属安哥拉、莫三比克三地的殖民权益。
6.如果德玛尼亚方面只同意上述1~4条,但拒绝第5条,则布、法两国保留在停火后继续无限期封锁禁运德玛尼亚、作为经济制裁的权力,直到德玛尼亚愿意履行第5条为止。
布法联合发布的这个声明,很快也在国际上取得了重大反响。
严格来说,前3条都是三方之间的事情,是可以谈的,只是开价有点漫天要价,跟德方的要求差距很远。
但第4条、第5条按此前的国际法就不太站得住脚了,因为德、露之间怎么停战、怎么割地,那是双方的內政,跟外人没关係。
或许布法当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把4和5联动起来,显得“就算你不愿意做4,我们也没法逼著你做,但我们会在我们自己的权限內用我们的方式惩罚你,也就是无限期的贸易禁运和武装封锁”。
说白了,就是摆出一副“停火可以,但不能让停火变成让德玛尼亚回血恢復战爭潜力的契机,要你停火了还继续被禁运,国力继续被压制”。
如果这样的条件都能谈成的话,那布法也不亏了,停战就停战好了。
布法方面的態度一表明,次日就是11月5日,也是大洋彼岸丑国重新改选的日子。
自拿破崙时代以来,一百多年积攒的进攻主义尚武精神,可能会被割裂。而且这不仅仅是喊口號那么简单,要想取信於士兵,肯定要对陆军总司令部和参谋部门做出一定的表率性清洗。
光拿掉一个总司令还不行,还要把一些进攻主义的位高权重老派军事理论家也清掉,才能平息兵变。
从此以后,法军或许就变成一支防御型陆军了。
但,还有什么別的办法呢?数十年內两次被打成这样,未来的法军也只能走纯防御路线了。
“可以,这方面的牺牲,我们自己搞定。但是,对內和对外宣传的口径,如何强调敌人的非正义性,如何让士兵和外国当局知道敌人的求和不是真心的,这还需要你们多斟酌一下。”
那场会议开了整整一天,各部门藉机把对外宣传和解释的口径也都统一了。
布法两国最终在11月4日、正式紧急回应了內外各方的诉求。
首先,布法两国的外交大臣,联合发表声明,就德玛尼亚方面提出的和谈要求,给出了对应条件。
“愿意谈”的姿態是必须表的,这时候再拒绝谈判,国际上和国內都会严重丟分。
最多把条件开得漫天要价一点,確保事情谈不拢,然后再慢慢互相砍价。
布法联合的停战条件是这样的:
1.双方在西线互不割地,回到原有边界。
2.德玛尼亚作为首先侵略法兰克国土的一方,对法兰克造成了严重损害。但考虑到露沙是比德玛尼亚更早总动员的国家,出於平衡考量,法兰克愿意大度不再额外问德玛尼亚要战爭赔款,只需要德玛尼亚以从露沙处取得的战爭赔款为限,转交给法兰克。
说人话,就是如果德玛尼亚最后要到了值30亿马克的露沙黄金储备,把这笔钱转赔给法兰克就行,法兰克不多要。
3.停火实现后,双方立刻释放全部布、法、德三国的战俘,不接受1换1的战俘交换(因为德玛尼亚军被俘虏的总人数远少於布、法两军被俘的人数,1换1的话,布、法战俘一大半都回不去了)
4.法方承诺清算霞飞、尼维勒等进攻主义陆军將领,將其撤职,从此奉行防守主义。但作为交换,德玛尼亚也必须清算总参谋部中的“施利芬派”將领,將其作为战爭罪犯惩办,以彰显德方追求长期和平的反思与决心。
因为法方认为,虽然当初露沙是第一个总动员的国家,但德玛尼亚的“施里芬计划”也是导致战爭扩大化的第二重要原因。
当时德玛尼亚总参谋部没有做除了“施里芬计划”以外的其他全面战爭计划,才导致了“无论谁打德,德都得先打法”的问题,而这种唯一性的战爭计划,显然本身就是一种战爭罪行!
在法方列出的“施利芬派”名单里,就包含了法金汉、兴登伯格、罗登道夫、霍洛等好几个元师、將领,甚至还夹带私货把一个鲁路修.冯.亨特写了进去。要求德方至少永久免除这些人的职务並追究刑事责任,以確保永不敘用。
马肯森、利奥波德和鲁普雷希特元帅等人,倒是逃脱了法方的制裁名单,因为这些人要么战爭爆发时已经退役了,要么当时在执行防御任务,並没有参与施里芬计划,战前也不是德总参谋部的最高层。
5.德玛尼亚在东线停战条约中,不得要求露沙割让基辅罗斯地区和高加索地区,即使露沙方面同意,也只许割让波兰—立陶宛地区及拉脱维亚一部。
对於奥利奥,最多允许其割占利沃夫至文尼察地区,以及摩尔多瓦地区。
对於奥斯曼,最多允许其割占亚美尼亚地区。
中东地区各方占领情况,也都退到战前状態。
同时,德玛尼亚必须交还战爭中夺取的比属刚果、葡属安哥拉、莫三比克三地的殖民权益。
6.如果德玛尼亚方面只同意上述1~4条,但拒绝第5条,则布、法两国保留在停火后继续无限期封锁禁运德玛尼亚、作为经济制裁的权力,直到德玛尼亚愿意履行第5条为止。
布法联合发布的这个声明,很快也在国际上取得了重大反响。
严格来说,前3条都是三方之间的事情,是可以谈的,只是开价有点漫天要价,跟德方的要求差距很远。
但第4条、第5条按此前的国际法就不太站得住脚了,因为德、露之间怎么停战、怎么割地,那是双方的內政,跟外人没关係。
或许布法当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把4和5联动起来,显得“就算你不愿意做4,我们也没法逼著你做,但我们会在我们自己的权限內用我们的方式惩罚你,也就是无限期的贸易禁运和武装封锁”。
说白了,就是摆出一副“停火可以,但不能让停火变成让德玛尼亚回血恢復战爭潜力的契机,要你停火了还继续被禁运,国力继续被压制”。
如果这样的条件都能谈成的话,那布法也不亏了,停战就停战好了。
布法方面的態度一表明,次日就是11月5日,也是大洋彼岸丑国重新改选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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