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横行(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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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起一片烟尘土灰。
    傅笙不等他爬起来,顺手夺过他的刀,轻轻拍给郑侯:“宰了他。”
    或许是鲜卑人摔倒的姿势太过狼狈;或许是周围鲜卑人呼喝奔走的声音此起彼伏,越听越显狼狈;又或许,是因为嚇走鲜卑的人並非晋军,而是鲜卑人自家的部属……这件事太过可笑。
    郑侯忽然就有了勇气。
    他跳將起来,左手猛抓住这鲜卑人粗壮油腻的髮辫,迫使他露出脖颈,右手短刀横向一挥。这个动作,他杀羊宰牛的时候常用,却还是头一次用在人身上。
    鲜血汩汩喷涌,染红了郑侯持刀的手。鲜卑人垂死挣扎,手脚不断地乱挥乱蹬,扭曲又绷紧,可郑侯抓著他的髮辫不放,將他牢牢按在地面,直到他再也不动。
    血溅到了郑侯的脸上。他用手背抹了抹鼻子和嘴。
    原来鲜卑人是可以被杀死的,原来杀死他们,並不比杀一条狗更难。
    可笑的是,这廝倒地垂死的时候,他的两个僕从並没前来救助,反而丟弃了推车,如受惊的兔子一样逃走了。与此同时,还有好几拨鲜卑人的队伍从前头经过。人还是原来那些熟悉的人,可他他们谁也没看路边一眼,谁也不在乎死掉的是谁,只顾著招呼自家部伍,时不时关心自家紧急收拢的行李和財物可还完好,莫要丟在路上。
    “他娘的,都是狗东西。”
    郑侯骂了一句,忍不住发笑。
    在他身后,有人踹了他的屁股一脚,然后也笑。
    转眼之间,站在院落正门的数十人都笑了起来,有人笑得收敛,有人笑得张狂,有人笑著笑著,捂住了眼睛,有人开始低声怒骂,也不知道在骂什么。
    傅笙回头看看他们所有人,问道:“都不慌了吧?”
    “不慌了,不慌了……”许多人纷纷回答。
    傅笙隨手指点:“你带十个人去武库;你带十个人去粮仓;你带十个人去內城,隨你怎么点火作乱,莫要让尉建等人搬空滑台的府库。我且予你们都伯的头衔……沿途遇见散碎汉儿部曲,只管以此名义纠合,多多益善。”
    “好!”
    “都听竹生的!”
    “遵命!”
    部曲们一点都不慌了,他们的精神简直亢奋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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