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忠义(2/3)
的所有將军都倾佩再三,那將军与张渝淮约定,给他十日疏散百姓,双方均无人背信弃义。张渝淮救了满城七千三百二十八人,此等豪杰,此等义气,我石敬瑭自愧不如。”
“那胖子,收了人五十两黄金,便要保人一夜平安。这便是他们北江门的义。”
“我石敬瑭,若是为了杀几个无足轻重的杀手,便將这等忠义之士一併屠了。”
他的声音,陡然一冷。
像一把出鞘的刀。
“那我和那些背信弃义,猪狗不如的杂种,又有何区別?”
他看著杜重威,那双眸子里,燃起了一团,足以让天地都为之变色的,熊熊烈火。
“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做,那不义之人。
风吹乾了泥泞。
也吹散了血腥气。
客栈里,又恢復了那种死一样的寂静。
胖掌柜又坐回了柜檯后,拨著算盘,脸上又掛上了满脸算计的笑。
好像方才那场杀戮,只是一场被雨水冲走的梦。
曹观起和裴麟,已经回到了楼上。
赵九依旧站在窗边。
看著那条伸向远方的,泥泞的路。
路没有尽头。
就像他的命。
千相婆婆不知何时已经走了。
就像她来时一样,悄无声息。
屋子里,只剩下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呼吸声。
和赵九自己那沉重如擂鼓的心跳。
石敬塘。
这个名字,像一座山,压在他的心上。
他不过是李存勖手下的一个將军。
杜重威不过是石敬塘手下的一个將军。
可杜重威那一刀,却像是他的梦魔。
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
他无法接下那一刀。
可赵九却忽然明白,那不是纯粹的力量。
他也在用內力。
可他的內力,却比赵九见过的任何人都更加纯,更加霸气。
放弃?
然后带著杏娃儿,滚回那个吃人的村子,等著饿死?
他好不容易才从泥潭里爬出来,他不想再回去。
死也不想。
但这场刺杀,已难如登天。
李存勖或许好对付。
可他根本无法过了石敬塘那一关。
“吱呀”
房门开了条缝。
一个脑袋探了进来。
是那个像木偶一样的孩子。
他的眼睛里,不再是空洞的恐惧,而是多了点活人的好奇。
他將一盘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在了门口地上。
白面馒头。
米粥。
“掌————掌柜的说————给客人压惊。”
说完,他像兔子一样跑了。
桃子看著那盘简陋的吃食,忽然想笑。
先是千金的酒肉,再是索命的毒药,然后是尸山血海,王侯將相。
最后剩下的,却只是一盘馒头,一碗米粥。
这世道,真是荒唐得可笑。
九走了过去,端起那碗粥。
粥是温的。
他喝了一口。
很淡,没什么味道。
可他却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喝过,最暖的一碗粥。
因为这碗粥里,没有毒,没有算计。
只有一点点,人的味道。
在这吃人的客栈里,在这吃人的江湖里,这一点人的味道,比五十两黄金,更金贵。
原来蒙汗药不是为了杀他们。
而是为了不让他们受惊。
江北门————
赵九暗暗记下了这个江湖门派。
他喝完了粥,將门关上。
心里已经下了决心。
杀李存勖的道路。
实在太长了。
他必须做好所有的准备。
万全之策。
他要活著。
他要带著杏娃儿,堂堂正正地活下去。
他要找到爹娘。
找到兄弟。
活在长安。
活在那座,他从未见过,却早已在他心里生了根,发了芽的,天子之城。
他將剩下的那盘馒头,推到了三人的面前。
“吃吧。”
他的声音,很平静。
“吃饱了,我们,该上路了。”
天亮了。
马车碾过泥泞,重新上路。
车厢里很安静。
曹观起像尊石像。
赵九闭著眼,心却前所未有的清明。
他想,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可他忘了。
江湖,是个从不讲道理的地方。
你不想找麻烦。
麻烦,却总会来找你。
马车停了。
裴麟嘆了口气:“我觉得,你们该下来看一看。”
赵九第一个跳下马车。
眼前的一幕,让他整个人都为之一怔。
那是一个早已没有了头的尸体。
是一个女子。
尸体靠在树旁,身上的血肉被人一片片地颳了下来。
她的衣服被整齐叠放在尸体前方。
最上面放著
“那胖子,收了人五十两黄金,便要保人一夜平安。这便是他们北江门的义。”
“我石敬瑭,若是为了杀几个无足轻重的杀手,便將这等忠义之士一併屠了。”
他的声音,陡然一冷。
像一把出鞘的刀。
“那我和那些背信弃义,猪狗不如的杂种,又有何区別?”
他看著杜重威,那双眸子里,燃起了一团,足以让天地都为之变色的,熊熊烈火。
“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做,那不义之人。
风吹乾了泥泞。
也吹散了血腥气。
客栈里,又恢復了那种死一样的寂静。
胖掌柜又坐回了柜檯后,拨著算盘,脸上又掛上了满脸算计的笑。
好像方才那场杀戮,只是一场被雨水冲走的梦。
曹观起和裴麟,已经回到了楼上。
赵九依旧站在窗边。
看著那条伸向远方的,泥泞的路。
路没有尽头。
就像他的命。
千相婆婆不知何时已经走了。
就像她来时一样,悄无声息。
屋子里,只剩下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呼吸声。
和赵九自己那沉重如擂鼓的心跳。
石敬塘。
这个名字,像一座山,压在他的心上。
他不过是李存勖手下的一个將军。
杜重威不过是石敬塘手下的一个將军。
可杜重威那一刀,却像是他的梦魔。
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
他无法接下那一刀。
可赵九却忽然明白,那不是纯粹的力量。
他也在用內力。
可他的內力,却比赵九见过的任何人都更加纯,更加霸气。
放弃?
然后带著杏娃儿,滚回那个吃人的村子,等著饿死?
他好不容易才从泥潭里爬出来,他不想再回去。
死也不想。
但这场刺杀,已难如登天。
李存勖或许好对付。
可他根本无法过了石敬塘那一关。
“吱呀”
房门开了条缝。
一个脑袋探了进来。
是那个像木偶一样的孩子。
他的眼睛里,不再是空洞的恐惧,而是多了点活人的好奇。
他將一盘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在了门口地上。
白面馒头。
米粥。
“掌————掌柜的说————给客人压惊。”
说完,他像兔子一样跑了。
桃子看著那盘简陋的吃食,忽然想笑。
先是千金的酒肉,再是索命的毒药,然后是尸山血海,王侯將相。
最后剩下的,却只是一盘馒头,一碗米粥。
这世道,真是荒唐得可笑。
九走了过去,端起那碗粥。
粥是温的。
他喝了一口。
很淡,没什么味道。
可他却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喝过,最暖的一碗粥。
因为这碗粥里,没有毒,没有算计。
只有一点点,人的味道。
在这吃人的客栈里,在这吃人的江湖里,这一点人的味道,比五十两黄金,更金贵。
原来蒙汗药不是为了杀他们。
而是为了不让他们受惊。
江北门————
赵九暗暗记下了这个江湖门派。
他喝完了粥,將门关上。
心里已经下了决心。
杀李存勖的道路。
实在太长了。
他必须做好所有的准备。
万全之策。
他要活著。
他要带著杏娃儿,堂堂正正地活下去。
他要找到爹娘。
找到兄弟。
活在长安。
活在那座,他从未见过,却早已在他心里生了根,发了芽的,天子之城。
他將剩下的那盘馒头,推到了三人的面前。
“吃吧。”
他的声音,很平静。
“吃饱了,我们,该上路了。”
天亮了。
马车碾过泥泞,重新上路。
车厢里很安静。
曹观起像尊石像。
赵九闭著眼,心却前所未有的清明。
他想,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可他忘了。
江湖,是个从不讲道理的地方。
你不想找麻烦。
麻烦,却总会来找你。
马车停了。
裴麟嘆了口气:“我觉得,你们该下来看一看。”
赵九第一个跳下马车。
眼前的一幕,让他整个人都为之一怔。
那是一个早已没有了头的尸体。
是一个女子。
尸体靠在树旁,身上的血肉被人一片片地颳了下来。
她的衣服被整齐叠放在尸体前方。
最上面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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