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南方小土豆终於要来玩雪嘍!(求订(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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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程砚之,原本就有病在身,匆匆赶过来,在雪原上疾驰二十多公里,消耗了大量体力。
    今日份的蜜丸,在赶来的路上就已经吃过了。
    程砚之静静躺著,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起冰魄导引术的口诀,强迫自己入定,让思绪沉入那片熟悉的雪原寒冷————
    不知不觉间,紧绷的神经终於鬆弛,意识模糊,也进入了梦乡。
    清晨第一缕苍白的天光刚爬上结霜的窗欞,林糯儿就睁开了眼睛。
    主要是,睡太久了,感觉睡了好长时间。
    ——
    事实上也是如此。
    別看刚天亮,已经早上十点多了。
    没有意料中的鼻塞头痛和浑身酸痛!
    林糯儿试探性地深吸了一口气,清冽的空气畅通无阻地涌入肺腑,带来一阵舒爽的冰凉。连喉咙那恼人的乾涩感也消失无踪!
    “咦?”她惊喜地低叫出声,掀开被子坐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只觉得浑身轻鬆,昨晚沉重的病体仿佛从未存在过。
    “居然好了,我去。”林糯儿立马开心,那就意味著,可以好好玩玩了,可以和砚之哥哥出去疯了。
    她跳下床,转了个圈,来到程砚之面前:“砚之哥哥!砚之哥哥!你看!我已经好了!我的感冒全好啦!”
    程砚之其实早在她坐起来时就醒了,荒野猎人的警觉让他不会沉睡太久。
    他起身,也是神清气爽,只是今天的冰泳註定无法进行了。
    不止今天,估计回去和返程,在路上这些天都不可能。
    除非找个有浴缸的酒店,泡冷水澡。
    但这个旅店里是淋浴,而且,他现在和林糯儿一个房间,不是特別方便。
    “好了就好。我可是真担心你呢。”程砚之说道。
    “都是哥哥照顾得好!”林糯儿嘻嘻一笑,隨即,指著窗外被新雪覆盖得一片纯白的世界,兴奋地原地蹦跳著,“好大的雪啊!哥哥,带我出去玩雪吧!我在江南那么些年,何曾见过如此大的雪啊。我要堆大雪人!打雪仗!”
    程砚之看著她身上那件在杭城属於厚款、但在西伯利亚只能算秋装的羊绒外套和薄绒裤,眉头微皱:“雪能玩儿,但不是现在。”
    他走到窗边,用掌心抹开玻璃上的水汽,看向外面:“这温度起码零下五六十度,你这身出去,十分钟就得冻成冰棍儿。不感冒才怪。”
    林糯儿立刻垮下小脸,拽著自己单薄的外套袖口,可怜巴巴地说:“那————那我带来的羽绒服在楼下箱子里,好像————好像也不太厚————”她来时只想著儘快见到他,根本没做足御寒的功课,低估了雅库茨克以北这片土地的酷寒。
    程砚之就將自己的外套拿出来,给她套上。
    可是,程砚之身高一米八,林糯儿南方小土豆,才堪堪一米六,衣服太大了,林糯儿整个人瞬间被埋了进去,袖子长得盖住了半个手掌,下摆直接垂到了脚上。
    她像一只被装进袋子里的小动物,只露出一个脑袋在外面眨巴著眼睛,模样滑稽又可怜。
    “噗————”程砚之看著这个情景,忍不住低笑了一声,但隨即摇头:“不行,太大了不合身,走走走,我带你去买新衣服。”
    程砚之迅速抓起自己的围巾和帽子戴上,说道:“涅尔坎斯克镇上有几家当地人开的服装店,东西不贵,但对付这里的天气比城市里的牌子货管用。”
    林糯儿眼睛一亮,立刻就要往外冲:“好啊好啊!”
    结果刚迈步,就被过长的衣摆绊了个趔超。
    “慢点!”程砚之眼疾手快地扶了她一下,无奈摇头,“换鞋。你穿我的备用毡靴吧,虽然大了点,但比你那个强。”
    他走到角落行李旁,拎出一双厚实的翻毛毡靴。
    两人全副武装,顶著刺骨的寒风出门。
    雪停了,但风颳在脸上依旧像刀子。街道两旁厚达一两米的积雪被清扫出窄窄的小道,店铺门口蒸汽腾腾。
    程砚之熟门熟路地带著林糯儿拐进一家掛著驯鹿皮和狐狸尾巴做招牌的原住民小店。
    店內不大,光线有些昏暗,原木的货架上堆满了厚实的鹿皮、狼皮,空气中瀰漫著浓郁的皮革、松脂和烟火混合的原始气息。
    靠墙衣架上掛著各式各样的袍子、袄子,用料扎实,款式粗獷。
    店老板是个满脸褶子的埃文基大叔,看到程砚之进来,热情地用雅库特语招呼了一声,显然认出了这位常客。
    程砚之点头回应,指著林糯儿,说明来意:“给我这个妹子,来全套的保暖,出去玩雪呢。
    嗯,最好的保暖衣,厚实的毛皮袄子,还有高帮的驯鹿皮靴子!”
    老板立刻会意,咧开嘴笑了,露出一口被尼古丁薰染的牙齿,转头在一堆厚实衣物里扒拉起来林糯儿看著那些厚厚的、毛茸茸的皮草,特別是掛著的整张狐狸皮毛做装饰的围脖帽子,眼神又新奇又有些小小的抗拒。
    不一会儿,老板就拿出了一套:灰鼠毛衬里的连体贴身保暖服,一件厚实的羊羔毛与驯鹿皮拼接的长款外套,一条缀著彩色玻璃珠和刺绣的保暖长裙(可以套在裤子外面增加一层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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