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关於血巫族(1/2)
明德大学位於xy市青龙区明德路,共有两个校区,分別在明德路的东西两侧,因此分別被叫做东校区和西校区。
秦小川所在的考古系位於东校区,等他回到寢室的时候已经將近11点。
学校的寢室都是四人一间屋子,但由於上古神话研究这个专业是4个女生,11个男生,所以分下来后,刚好有三个人是一个寢室,而秦小川恰好就分在这三人的寢室中。
秦小川的两个室友其中一个名叫高翔,和秦小川一样是xy市的本地人,只不过秦小川是从一个小镇上来的,而高翔家就住在市中心,只不过离学校並不是很近,因此他常住在学校里,时不时地会回家一两次。
跟秦小川相比,高翔算是个小富二代,人长得也算帅气,所以平时最喜欢的事便是泡妹子和玩游戏。
另一个名叫马奇超,来自其他市,皮肤黝黑,身材壮实,说话带一口浓重的口音,但人很实在,挺招人喜欢的,他的爱好跟高翔恰恰相反,不是泡妹子,而是会基友,当然了玩游戏也是他的挚爱,当然了,也是大多数男生的挚爱。
等秦小川回到寢室的时候,这两个傢伙果然在和隔壁寢室的开黑打lol,看到秦小川回来后,两人同时向他打了一声招呼,然后继续埋头奋战去了。
秦小川淡淡地回应了他们一声,去卫生间里匆匆洗了一个澡后,便立即回到自己的床上,然后拿出那个巫戒研究起来。
可是將那巫戒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他也没看出任何蹊蹺,好像除了那个骷髏外,这巫戒跟普通的戒指並没有什么区別。
想到这里他把巫戒戴到食指上,还別说,大小刚合適,而且看上去挺酷的。
然后他又向那巫戒看了几眼,依然没有什么发现。
“不会是骗人的吧,什么圣物,一点用都没有。”他心里琢磨著。
但他转念一想,不对啊,那女人没必要费那么大的周章来骗自己啊,而且那女人表现出的实力,完全可以证明她確实是血巫族。
应该是还没找到使用戒指的诀窍,他想。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头好大,而且他又想到另外一件麻烦的事。
这个戒指这么显眼,戴在手上,万一让识货的人给看见了,这不是自寻死路吗。可是如果不戴的话,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发挥它的作用。
“唉,真是头疼,这戒指要是能够自动隱藏起来就好了。”秦小川暗自嘀咕著。
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奇蹟还真的出现了,那戒指真的如他想的那样,突然就在他的眼前消失了。
“臥槽!”他忍不住大叫一声,竟然这么神奇。
“怎么了?”听到他的叫声,高翔和马奇超同时从电脑屏幕上移开目光,然后看向他。
“没事,没事。”秦小川冲他们尷尬地笑著,刚才实在太激动了,竟忘了寢室里还有他们两个。
“你丫的今晚是不是喝多了。”马奇超取笑他两句后又继续玩他的游戏,然后那边便传来他愤怒的声音:“臥槽,我怎么黑屏了?”
秦小川心中一阵窃喜,当然绝对不是对马奇超幸灾乐祸,而是因为这枚巫戒,虽然它消失了,他能感觉到它依然戴在自己的手上。
他悄悄的將手放在被窝中,然后心中想著让巫戒再次出现,果然不出所料,巫戒又一次出现在他的食指上。
这下总算弄明白了,原来这枚巫戒竟然是和他的心意相通的,可以隨著他的心意消失和出现。
不管这枚戒指有什么用,这一点至少是完美的。
他心中正激动著,突然又想到,是不是使用这枚巫戒的诀窍也和这个有关呢。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感觉就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束光,那感觉別提有多激动了。
正当他准备继续探索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
顺手拿起手机,打开一看,竟然是有人要加他的微信。
他点开消息,弹出一个对话框,上面写著:“接受一下资料。”头像是一只猫。
不错,正是韩可欣的消息,明明就是少女心嘛,还要表现得那么高冷,秦小川心中冷笑,但一想到她那冰冷的眼神,他还是忍不住浑身发寒。
他无奈地点了“同意”,然后韩可欣便把一堆血巫族的资料发了过来。
他知道这些內容关乎著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甚至关乎著自己將来的生命安全,因此他迫不及待地便点开那些资料看了起来。
所谓的血巫族是从上古的黄帝时期便已经存在,至於它们出现的原因,用现在的科学可以解释为变异,但和现在所认知的变异又有所不同,因为血巫族的变异不仅有基因的变异,还有灵魂的变异。
血巫族的特点,和人们对殭尸、吸血鬼的认知一样,一个是嗜血,一个是怕阳光,其实更准確的说,不是怕阳光,而是怕紫外线。
当然了,也有例外,那就是血巫王,血巫王是血巫族中实力最高深的一位,他虽然也吸血,但他並不是非吸血不可,而且血巫王也不怕紫外线,即使大白天也可以在外行走。
在这里顺便要提一下血巫王的歷史,歷史上共有五位血巫王,血巫王並不会老死,因此这五位血
秦小川所在的考古系位於东校区,等他回到寢室的时候已经將近11点。
学校的寢室都是四人一间屋子,但由於上古神话研究这个专业是4个女生,11个男生,所以分下来后,刚好有三个人是一个寢室,而秦小川恰好就分在这三人的寢室中。
秦小川的两个室友其中一个名叫高翔,和秦小川一样是xy市的本地人,只不过秦小川是从一个小镇上来的,而高翔家就住在市中心,只不过离学校並不是很近,因此他常住在学校里,时不时地会回家一两次。
跟秦小川相比,高翔算是个小富二代,人长得也算帅气,所以平时最喜欢的事便是泡妹子和玩游戏。
另一个名叫马奇超,来自其他市,皮肤黝黑,身材壮实,说话带一口浓重的口音,但人很实在,挺招人喜欢的,他的爱好跟高翔恰恰相反,不是泡妹子,而是会基友,当然了玩游戏也是他的挚爱,当然了,也是大多数男生的挚爱。
等秦小川回到寢室的时候,这两个傢伙果然在和隔壁寢室的开黑打lol,看到秦小川回来后,两人同时向他打了一声招呼,然后继续埋头奋战去了。
秦小川淡淡地回应了他们一声,去卫生间里匆匆洗了一个澡后,便立即回到自己的床上,然后拿出那个巫戒研究起来。
可是將那巫戒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他也没看出任何蹊蹺,好像除了那个骷髏外,这巫戒跟普通的戒指並没有什么区別。
想到这里他把巫戒戴到食指上,还別说,大小刚合適,而且看上去挺酷的。
然后他又向那巫戒看了几眼,依然没有什么发现。
“不会是骗人的吧,什么圣物,一点用都没有。”他心里琢磨著。
但他转念一想,不对啊,那女人没必要费那么大的周章来骗自己啊,而且那女人表现出的实力,完全可以证明她確实是血巫族。
应该是还没找到使用戒指的诀窍,他想。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头好大,而且他又想到另外一件麻烦的事。
这个戒指这么显眼,戴在手上,万一让识货的人给看见了,这不是自寻死路吗。可是如果不戴的话,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发挥它的作用。
“唉,真是头疼,这戒指要是能够自动隱藏起来就好了。”秦小川暗自嘀咕著。
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奇蹟还真的出现了,那戒指真的如他想的那样,突然就在他的眼前消失了。
“臥槽!”他忍不住大叫一声,竟然这么神奇。
“怎么了?”听到他的叫声,高翔和马奇超同时从电脑屏幕上移开目光,然后看向他。
“没事,没事。”秦小川冲他们尷尬地笑著,刚才实在太激动了,竟忘了寢室里还有他们两个。
“你丫的今晚是不是喝多了。”马奇超取笑他两句后又继续玩他的游戏,然后那边便传来他愤怒的声音:“臥槽,我怎么黑屏了?”
秦小川心中一阵窃喜,当然绝对不是对马奇超幸灾乐祸,而是因为这枚巫戒,虽然它消失了,他能感觉到它依然戴在自己的手上。
他悄悄的將手放在被窝中,然后心中想著让巫戒再次出现,果然不出所料,巫戒又一次出现在他的食指上。
这下总算弄明白了,原来这枚巫戒竟然是和他的心意相通的,可以隨著他的心意消失和出现。
不管这枚戒指有什么用,这一点至少是完美的。
他心中正激动著,突然又想到,是不是使用这枚巫戒的诀窍也和这个有关呢。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感觉就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束光,那感觉別提有多激动了。
正当他准备继续探索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
顺手拿起手机,打开一看,竟然是有人要加他的微信。
他点开消息,弹出一个对话框,上面写著:“接受一下资料。”头像是一只猫。
不错,正是韩可欣的消息,明明就是少女心嘛,还要表现得那么高冷,秦小川心中冷笑,但一想到她那冰冷的眼神,他还是忍不住浑身发寒。
他无奈地点了“同意”,然后韩可欣便把一堆血巫族的资料发了过来。
他知道这些內容关乎著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甚至关乎著自己將来的生命安全,因此他迫不及待地便点开那些资料看了起来。
所谓的血巫族是从上古的黄帝时期便已经存在,至於它们出现的原因,用现在的科学可以解释为变异,但和现在所认知的变异又有所不同,因为血巫族的变异不仅有基因的变异,还有灵魂的变异。
血巫族的特点,和人们对殭尸、吸血鬼的认知一样,一个是嗜血,一个是怕阳光,其实更准確的说,不是怕阳光,而是怕紫外线。
当然了,也有例外,那就是血巫王,血巫王是血巫族中实力最高深的一位,他虽然也吸血,但他並不是非吸血不可,而且血巫王也不怕紫外线,即使大白天也可以在外行走。
在这里顺便要提一下血巫王的歷史,歷史上共有五位血巫王,血巫王並不会老死,因此这五位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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