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1/2)
当然,冷落归冷落,在另一位大公找她讨要罗素的时候,亲妈直接指挥骑士把人按着暴打了一顿。
为防止特提亚公国逐渐流传起一男一女争一男的离谱传言,本就被冷落的罗素,在祝奚清出生后,连人带崽一块被下放到了一处偏远小镇上。
那时还是婴儿的祝奚清,对这局面没有任何感想,他只会无聊地吐泡泡。
直到发现,罗素是个非常典型的,一旦没有足够的金钱支撑,和大量的仆人伺候,就会活得生不如死的究极病美人后……
祝奚清成功在八个月的时候学会了站,十个月的时候学会了走。
两岁就得学着照顾这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天都在生病的病弱老父亲。
但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小屁孩赚金币还是不切实际的,于是罗素咬牙站了起来,就职了吟游诗人。
之后父子俩的日子就相对好过了些。
一个是唱歌对于情人出身的罗素来说,是真没什么难度。
过去他可是经常跟着女大公看各种舞台剧的,大公府邸中也养着成堆的吟游诗人。
耳濡目染之下,罗素足以在一个偏僻的小镇里当一位吟游诗人。
再后面,也许是因为罗素必须考虑当地人所钟爱曲子的风格,所以他也逐渐接触了很多曾经在繁华的大公府中无法了解到的乡土、田野等人与自然关联的景色。
他最爱的就是傍晚时,一座靠近森林里的红瓦小房子燃起炊烟的画面。
那种景色,让他流连忘返。
简而言之就是拓宽了眼界,也长了点脑子。
罗素也因此认识到了世界之大,因心理压力和愧对祝奚清的心态,导致的久郁成疾的现象,也逐渐好转。
父子俩的日子正式从悲惨转向好过。
然而五岁那一年,罗素再一次被人看上了。
不过并不是镇子里的人。
总归罗素是大公给下放下来的,虽然中心贵族都知道这种下放本质已经等同于流放。
但对于镇子里的人来说,他反而是一个空降的,类似官员一般的角色。
这次看中罗素的人,同样是一位吟游诗人。
是一位很阳光,皮肤有些黝黑,并且很擅长喝大麦酒的爽朗女性。
罗素被之折服,但又因为儿子以及自己过去的身份,实在不敢开启新的恋情,并进入新的人生。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哪天大公知道曾经的情人和一个吟游诗人搞在一起后,会不会做出报复之举。
受这段恋情影响,罗素学会了买醉。
那是祝奚清五岁时候的事。
之后倒没让柔弱父亲变成醉酒家暴男……
概因为罗素在喝醉后,被地痞流氓忽悠进了一个小巷,差点被强上。
五岁的祝奚清被迫去救爹,爹最后倒是被救下来了,但是自己却被地痞流氓踹了一脚,伤了心肺。
祝奚清后来猜测,那些地痞流氓之所以愿意放过罗素,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一脚把一位大公之子给踹到吐血……
也有可能是单纯畏惧见血的画面吧,谁知道呢。
后来嘛……
父子俩成了一对弱鸡。
祝奚清倒不是不可以借助系统改善自己的情况,但当他拿出一枚金币后,愚蠢的老父亲将这笔钱当成了来自吟游诗人的援助。
就是那位有着小麦肤色的女性……
对于本性追逐自由的正统传唱型吟游诗人来说,传唱就意味着要到处游历。
罗素既然没同意跟她在一起,她也不可能选择留下,或是带罗素离开,最后当然是自己离开了。
而罗素就以为那一枚金币是来自对方的临别赠予。
祝奚清费了好半晌的力气去解释,罗素一句:“可是你只是个孩子啊,又怎么能赚得到金币。”
给整破防了
当时也是真没绷住表情。
五六年相处下来,他已经深刻地明白了罗素是个怎样的奇葩。
自此以后再也没用过系统,甚至也保持了自己当时被踹伤心肺后留下的后遗症不能一口气说太多话,不能剧烈运动,情绪也不能有太大起伏。
不过想要治愈也很简单,系统一个药丸就能解决。
祝奚清主要是以这种状态为借口,少和罗素进行太多对话交流。
根本说不清。
这是他比较无奈的部分,相对认可的部分在于,罗素这人就算再怎么拎不清,对唯一的孩子也确实有足够的爱。
至少那一枚金币后来全用到了祝奚清的身上。
以钱在哪爱就在哪的标准来看,罗素做吟游诗人所得的百分之六十都用在唯一孩子身上的情况,这也确实有够爱了。
就是这人总是会聊起那个已经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的女性诗人。
当然,偶尔也谈及祝奚清的亲生母亲,也就那位大公。
对于前者罗素是感激的,并且要求祝奚清也跟着感激。而对于后者,他是埋怨的,埋怨对方为什么不来看他一眼,甚至也对唯一的孩子不管不顾这么多年。
罗素改变不了现实,又想做一位有担当的父亲,故而在祝奚清十二岁那年,勉强支楞了起
为防止特提亚公国逐渐流传起一男一女争一男的离谱传言,本就被冷落的罗素,在祝奚清出生后,连人带崽一块被下放到了一处偏远小镇上。
那时还是婴儿的祝奚清,对这局面没有任何感想,他只会无聊地吐泡泡。
直到发现,罗素是个非常典型的,一旦没有足够的金钱支撑,和大量的仆人伺候,就会活得生不如死的究极病美人后……
祝奚清成功在八个月的时候学会了站,十个月的时候学会了走。
两岁就得学着照顾这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天都在生病的病弱老父亲。
但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小屁孩赚金币还是不切实际的,于是罗素咬牙站了起来,就职了吟游诗人。
之后父子俩的日子就相对好过了些。
一个是唱歌对于情人出身的罗素来说,是真没什么难度。
过去他可是经常跟着女大公看各种舞台剧的,大公府邸中也养着成堆的吟游诗人。
耳濡目染之下,罗素足以在一个偏僻的小镇里当一位吟游诗人。
再后面,也许是因为罗素必须考虑当地人所钟爱曲子的风格,所以他也逐渐接触了很多曾经在繁华的大公府中无法了解到的乡土、田野等人与自然关联的景色。
他最爱的就是傍晚时,一座靠近森林里的红瓦小房子燃起炊烟的画面。
那种景色,让他流连忘返。
简而言之就是拓宽了眼界,也长了点脑子。
罗素也因此认识到了世界之大,因心理压力和愧对祝奚清的心态,导致的久郁成疾的现象,也逐渐好转。
父子俩的日子正式从悲惨转向好过。
然而五岁那一年,罗素再一次被人看上了。
不过并不是镇子里的人。
总归罗素是大公给下放下来的,虽然中心贵族都知道这种下放本质已经等同于流放。
但对于镇子里的人来说,他反而是一个空降的,类似官员一般的角色。
这次看中罗素的人,同样是一位吟游诗人。
是一位很阳光,皮肤有些黝黑,并且很擅长喝大麦酒的爽朗女性。
罗素被之折服,但又因为儿子以及自己过去的身份,实在不敢开启新的恋情,并进入新的人生。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哪天大公知道曾经的情人和一个吟游诗人搞在一起后,会不会做出报复之举。
受这段恋情影响,罗素学会了买醉。
那是祝奚清五岁时候的事。
之后倒没让柔弱父亲变成醉酒家暴男……
概因为罗素在喝醉后,被地痞流氓忽悠进了一个小巷,差点被强上。
五岁的祝奚清被迫去救爹,爹最后倒是被救下来了,但是自己却被地痞流氓踹了一脚,伤了心肺。
祝奚清后来猜测,那些地痞流氓之所以愿意放过罗素,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一脚把一位大公之子给踹到吐血……
也有可能是单纯畏惧见血的画面吧,谁知道呢。
后来嘛……
父子俩成了一对弱鸡。
祝奚清倒不是不可以借助系统改善自己的情况,但当他拿出一枚金币后,愚蠢的老父亲将这笔钱当成了来自吟游诗人的援助。
就是那位有着小麦肤色的女性……
对于本性追逐自由的正统传唱型吟游诗人来说,传唱就意味着要到处游历。
罗素既然没同意跟她在一起,她也不可能选择留下,或是带罗素离开,最后当然是自己离开了。
而罗素就以为那一枚金币是来自对方的临别赠予。
祝奚清费了好半晌的力气去解释,罗素一句:“可是你只是个孩子啊,又怎么能赚得到金币。”
给整破防了
当时也是真没绷住表情。
五六年相处下来,他已经深刻地明白了罗素是个怎样的奇葩。
自此以后再也没用过系统,甚至也保持了自己当时被踹伤心肺后留下的后遗症不能一口气说太多话,不能剧烈运动,情绪也不能有太大起伏。
不过想要治愈也很简单,系统一个药丸就能解决。
祝奚清主要是以这种状态为借口,少和罗素进行太多对话交流。
根本说不清。
这是他比较无奈的部分,相对认可的部分在于,罗素这人就算再怎么拎不清,对唯一的孩子也确实有足够的爱。
至少那一枚金币后来全用到了祝奚清的身上。
以钱在哪爱就在哪的标准来看,罗素做吟游诗人所得的百分之六十都用在唯一孩子身上的情况,这也确实有够爱了。
就是这人总是会聊起那个已经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的女性诗人。
当然,偶尔也谈及祝奚清的亲生母亲,也就那位大公。
对于前者罗素是感激的,并且要求祝奚清也跟着感激。而对于后者,他是埋怨的,埋怨对方为什么不来看他一眼,甚至也对唯一的孩子不管不顾这么多年。
罗素改变不了现实,又想做一位有担当的父亲,故而在祝奚清十二岁那年,勉强支楞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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