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来。
    他主动写一封信告诉那位女大公,说清这个孩子已经到了该去学院就读的年纪,不能再继续待在一处偏远小镇蹉跎人生了。
    罗素有生之年胆子最大的一次指在信里写了一句,您总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将来也去做一位吟游诗人,或者是做一个猎人,一个跟着其他木匠的学徒……
    显然,在罗素看来,这些职业毫无前途。
    不过以他的人生经历和标准来看,也确实是这样。
    他当年随意穿过的一套礼服,都能在镇子里买下一座小型古堡。
    又怎么可能甘心让唯一的孩子一辈子都过着平凡的日子。
    他不再提起那位女性吟游诗人,也不再在意大公的公平与否,他尝试起主动争取。
    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终于认清现实的罗素,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在首城占据一席之地。
    “你绝对不能只做一个平民。”这是罗素对祝奚清的最大要求。
    而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我也绝不能接受,我的孩子在根本还没看过另一个世界,就认为自己做平民是一种好的选择。”
    至少要让他亲眼见过另一种可能后,才能让清认清自己想要什么。
    终于,祝奚清十四岁这一年,写了几十封信的罗素,第一次收到了来自大公的回信。
    具体来说是大公管家的回信,对方在信中表示,大公愿意给她的第七子,即清一个滕尔森学院的名额。
    滕尔森学院是特提亚首城最大的学院,在整个特提亚公国范围内,滕尔森学院可能不是第一,但其所象征的贵族环境和人脉什么的,毫无疑问,是遥遥领先的绝对第一。
    罗素曾经就在这里就读过。
    他在收到回信和随信赠来的入学函后,一度喜极而泣。
    再之后,就是考虑起祝奚清就读的事了。
    罗素拿出了所有的存款。
    不过这笔钱并不是为了支付学费什么的,因为滕尔森学院根本不收学生的学费,也压根就不靠学生学费来赚钱。
    这笔钱,是罗素打算带着祝奚清重新回到首城定居的根本。
    是的,他打算凭借自己这些年的积累重新走回去。
    罗素是这样告诉祝奚清的,“我还是想要在贵族宴会上再穿一次我最爱的燕尾服,再跳一次优雅而又浪漫的舞。”
    再之后自然就是打包行李了。
    罗素将家里能带走的东西全都整理妥当,除了祝奚清自己的一些衣服什么的。
    现在的他认为,即便清的身体不好,也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祝奚清看着床上全都叠放整齐的衣服,长长地叹了口气。
    天知道罗素是怎么从坑孩子的老父亲变成溺爱孩子的老父亲的。
    所谓的整理自己的东西,本质就是将床上的这些衣服放进行李箱……
    之后转移到马车上的事情,全都由罗素处理。
    祝奚清有时还能看见这个男人对他那双粗糙了的手露出遗憾的表情。
    但一旦当他拉起自己儿子的小手,发现其一如既往的稚嫩柔软时,就会感到满足。
    时不时就会有一种想要对整个世界炫耀的感觉看啊,这是被我爱着的,被我照顾得很好的,也应该被世界热爱着的孩子。
    祝奚清:大可不必。
    最后罗素唯一让祝奚清拿着的东西,就是一把罗素弹唱时经常会用到的诗琴,也叫作斐林,或者莱雅琴。
    等祝奚清坐上了马车,连这把琴都不需要他拿了。
    马儿踢踢踏踏地在前头走着,老父亲则接过诗琴,拨动了一下琴弦。
    从卷起的珠帘看去,正好能看见一位眉眼间带着柔和气息的中年男子的侧颜。
    悠然的哼唱声在祝奚清的耳边萦绕,祝奚清想起了被罗素装进行李中的一大把金币。

章节目录